一般来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个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的区域内,由能够代表区域公共利益的组织所持有、由若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使用的品牌。目前,我国的区域公用品牌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单一品类区域公用品牌模式,另一种是全品类区域公用品牌模式(这种模式与区域形象类公用品牌模式类似)。

单一品类区域公用品牌最早依托于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国家地理标志),以本区域拥有优势基础的特色单一产业和门类为依托,将其包装打造成代表一个区域产业的统一公用品牌。例如,五常大米、安化黑茶、烟台苹果、西湖龙井、库尔勒香梨等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例子。
这种模式不同于单一品类模式,它将本地区自认为有优势的、有竞争力的多个产业(产品)加在一起、打包起来,通过使用同一品牌的名称和形象,代表该地区综合产业优势品牌形象,所以有的时候我们又称之为区域农业形象品牌。例如:丽水山耕、天赋河套、酉阳800等都是这种模式的例子。

一般来说,单一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适合当地拥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一定历史沉淀,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它通常涵盖了该区域内某一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具有区域特征、自然人文和产业特色的集群属性。这也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区域公用品牌的模式,
全品类区域公用品牌近年来多以政府打造全域或城市品牌形象为出发点,品牌命名时不聚焦于某一单一产业,而更倾向于涵盖所辖区域内全品类并赋予文化属性。这种模式多用于单品类优势不是特别突出、单品类品牌难以打造的一些欠发达地区,希望用全品类形象品牌的建设来孵化单品类品牌的建设和发展。
1、底层逻辑一致:均以区域资源禀赋为基础,通过品牌化实现经济价值转化。两种模式都需依赖政府引导、行业协同与市场化运作结合。
2、核心要素共通:文化赋能、标准化建设、法律保护。
3、长期运营需求:需持续投入品牌维护、依赖消费者教育与市场口碑积累。